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着力强化市容管理,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服务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3月21日,对辖区废品收购点进行集中整治。
整 治 范 围
整 治 标 准
范围:
各街镇、开发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和已征、未征的土地上设置的废品收购点。
标准:
1.城市出入口和城市主干道两侧严禁违规设置废品收购点,具体为和平路、临泉路、长江东大街、裕溪路、郎溪路、东一环、北二环、东二环、铜陵路、胜利路、新蚌埠路等45米以上道路两侧。
2.已经征用的政府管理的土地上严禁设置废品收购点。
3.在未征土地上设置的废品收购点,只能设置在次干道或街巷支路,要对收购点四周进行围挡,与土地管理责任人签订管理协议,并和所属街镇城管中队、龙岗开发区市容局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履行环卫保洁义务,确保市容市貌秩序。
4.取缔全区违法违规设置的废品收购点。
摸 底 排 查 调 查 阶 段
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7日
各街镇城管中队、龙岗开发区市容局对辖区废品收购点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并统计辖区内废品收购点的数量、分布情况、占用土地的属性和营业许可办理情况等相关数据。
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废品收购点140家。开展走访逐一进行摸排分类梳理。
宣 传 动 员 阶 段
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
各街镇、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登门上户做好宣传动员督促整改工作。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40余次,发放《致经营户一封信》140余份。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执法人员带着法律法规入户,对废品收购点当事人进行宣传。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对辖区废品收购经营户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
集 中 整 治 阶 段
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16日
各街镇、开发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要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每个收购点都有责任人。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督查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汇总通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整治效果;同时要对每个责任区确定1名督办员,全程督办整治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区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劝离废品收购点2家。
▲ 铜陵路街道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整治,并全程记录。
▲ 红光街道执法人员对辖区废品收购点进行劝离
评比验收和长效管理
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1日
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按照整治标准实地查看各单位废品收购点整治情况,进行评比验收。
同时加强长效管理,各街镇、开发区将对废品收购点的监管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区城管局对废品收购点进行现状督查并纳入城管督查考核范围,督查考核的结果计入各单位城市管理考核总分内,作为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瑶海城管
编辑 /哇卡尼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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